作者:紅河日報 來源:中國輸血協(xié)會
發(fā)布時間:2015-09-02 09:34 點擊率:87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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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療貧血的方式中,有一種比較緊急的救治方法,就是輸血。但并非所有的貧血患者都需要輸血,輸血只是針對一小部分貧血患者而言的。那么哪些貧血患者需要輸血呢?
以下3類貧血患者在某些情況下需要輸血救治:
1.伴有缺氧癥狀的各種骨髓增生低下的貧血,例如,再生障礙性貧血、純紅細胞再生障礙、骨髓纖維化癥晚期、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貧血等。這些貧血的治療大多不易見效,只有依靠輸血以提高血紅蛋白的水平,來維持生命。這些病人大多已適應于血紅蛋白低水平的狀態(tài),而輸血對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,因此,如果血紅蛋白在60g/l至70g/l以上,又無缺氧癥狀,即不宜輸血。
2.患有白血病、淋巴瘤、多發(fā)性骨髓瘤、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(mds)或難治性貧血等的病人,如果在治療過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療無效、貧血較嚴重時,往往需要輸血,最好是成分輸血。
3.燒傷病人在最初幾天之內(nèi)皮膚燒傷面喪失大量血漿。這時最需要補充血漿和晶體溶液,以恢復血液總量。以后溶血性貧血逐漸加重時,可輸以濃集紅細胞或全血。
雖然輸血治療貧血的效果僅是暫時的,但仍然是貧血對癥治療中最重要的措施。輸血絕非有益無害,嚴重的輸血反應可以致命。因此,選擇給貧血患者輸血的時候需要謹慎。